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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艺文志》“黄帝书”考

伏俊琏


  《汉书·艺文志》中冠以“黄帝”名的书有20种,除《黄帝内经》之外,其余皆失传了,但古书中还是零零星星地保留了一些它们的痕迹。对这些书籍的蛛丝马迹进行考证,可以了解“黄帝”在先秦西汉时的影响,对我们正确地认识黄帝及其相关思想文化,有重要意义。
  1.《黄帝四经》四篇(《诸子略·道家》)
  《隋书·经籍志》:“汉时诸子道书之流,有三十七家,大旨皆去健羡,处冲虚而已。其《黄帝》四篇、《老子》二篇,最得深旨。”但《黄帝四经》《隋志》已不著录,盖当时已亡佚,故所说亦揣测之辞。
  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引朱文公曰:“黄帝聪明神圣,得之于天,天下之理,无不知;天下之事,无不能。上而天地阴阳造化,发育之原,下而保神练气,愈疾引年之术,庶物万物之理,巨细精粗,洞然于胸次,是以其言有及之者。而世之言此者,因此托焉,以信其说于后世。至战国时,方术之士,遂笔之书,以相传授。如《列子》所引与《素问》《握奇》之属,盖必有粗得遗言之仿佛者,如许行所道神农之言耳。周官外史所掌三皇五帝之书,恐不但若此而已。东莱吕氏曰:汉初黄老,世有传授,观《乐毅传赞》可考。”按《乐毅传赞》叙汉初黄老之学传承情况云:“乐臣公学黄帝、老子,其本师号曰河上丈人,不知其所出。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乐暇公,乐暇公教乐臣公,乐臣公教盖公。”
  王应麟《考证》进而推断:“黄帝老子之书,谓之黄老。《列子》引黄帝书,《吕氏春秋》引黄帝言,又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贾谊》《淮南子》引黄帝曰。”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条理》:“太史公《素王妙论》曰:诸称富者,非贵其身得志也,乃贵恩覆子孙、泽及乡里也。皇帝设五法,布之天下,用之无穷,盖世有能知者,莫不尊亲,如范子可谓晓之矣。”并断定“《黄帝五法》当在此书中”。
  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云:“今《黄帝书》虽亡,凡见引于《韩非》《吕览》《贾子》《淮南》、伪《列子》、伪《文子》《六韬》《汉书》等书者,率多透宗之警语,不愧道家之鼻祖,但不识为即此《四经》之文否?”
  严可均《全上古三代文》在“黄帝”名下辑有《道言》6则(从《六韬》《文子》《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书中辑)、《政语》2则(从《新书》辑)、《戒》1则(《意林》)《丹书戒》(《路史》)1则、《韩非子》)、《诲颛顼》1则(《吕氏春秋》)。
  1973年,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出土的帛书中,有《经法》《十大经》《称》《道原》四篇,抄在《老子》乙本前面。唐兰从内容、抄写时代和历史背景、传授源流和流传情况三个方面证明这四篇和黄帝有关的刑名之言应是《汉志》所著录的《黄帝四经》①。
  第一篇《经法》约5000字,由9章组成:“道法”“国次”“君子”“六分”“四度”“论”“亡论”“论约”“名理”,章名多在章末,后8章开头有黑方块标识符号(■)。尾题“经法,凡五千”。《经法》主要讲“刑名”之说,其中“道法”一章论述了“道”和“法”的关系,强调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是全书的总论。“名理”一章是对全书的总结,阐述“道”的本质和循道生法、依法治国、国无危亡的原理。
  第二篇《十大经》,或认为当作《十六经》,或以为“十大”是章名,“经”是篇名。全篇约4000字,分15章:“立命”“观”“五正”“果童”“正乱”“姓争”“雌雄节”“兵容”“成法”“三禁”“本伐”“前道”“行守”“顺道”“十大”除“前道”一章章题因原帛残缺为整理所拟定外,其余14章章题皆抄写在各章章尾。每章开头皆有黑色方形标识符号(■)。尾题“经,凡四千囗囗六”。《十大经》通篇以黄帝君臣对话的形式来讲“刑名”和“阴阳刑德”之说,叙述治国之道和用兵策略。例如,“果童”一章就提出了贵、贱、贫、富、均等民本思想,“前道”一章认为“上知天时,下知地利,中知人事”才能长利国家、世利百姓。“本伐”一章对战争的性质进行了分析,认为“世兵道三:有为利者,有为义者,有为行忿者”。“兵容”一章认为用兵要法天、法地、法人,才能作出正确的决断。
  第三篇《称》约1600字,不分章节,篇题作“称”,抄写在末行,尾题“千六百”。李学勤在《<称>篇与<周祝>》中说:“《称》这一篇的特点,在于其体裁与其他三篇均有差别,有学者认为这一篇是一种语录汇编体,但细看其文字风格,尚有异于《论语》及后世的语录。篇中不少地方似乎是辑录当时的格言,甚至流行的俗谚。”②
  第四篇《道原》篇幅最短,计464字,不分章节,首行开端有黑色方块标识符号(■),尾题“道原四百六十四”。全篇论述道的性质,推究道的本原、性质和作用。全篇文句大致押韵和《老子》体裁类似。
  《黄帝四经》的抄写时间,一起出土的《五星占》篇有汉文帝三年(前177)题记,而马王堆3号墓的下葬时间是文帝十二年(前168)。《五星占》与《黄帝四经》字体一样,出于同一抄手,抄写时间也应相近。而《四经》的写成时间,一般认为是战国末到汉初。因为“其内涵和思想,上承《老子》,下启《文子》《淮南子》,具有很鲜明的汉初黄老新道家学派的特色。”③
  也有学者不同意这四种书是《黄老四经》,如裘锡圭从四篇佚书的形式、内容以及古书引黄帝之言等诸方面考察,认为不应是《汉志》所著录的《黄帝四经》。④
  2.《黄帝铭》六篇(《诸子略·道家》)
  《太平御览》卷390引《荀子》曰:“周太庙右阶之前有金人焉,三缄其口,而铭其背曰:我古之慎言人也,戒之哉!无多言,无多事。多言多败,多事多害!”今本《荀子》无此节。严可均《全上古三代文》据《说苑·敬慎》辑录,云:“案此铭旧无撰人名,据《太公阴谋》《太公金匮》,知即黄帝六铭之一。《金匮》仅载铭首廿余字,今取《说苑》以足之。”严氏未提及《荀子》《太平御览》卷590引《孔子家语》中孔子观金人一节,亦有《金人铭》,《家语》成书于秦汉之际。则《金人铭》传自先秦无疑。
  章学诚《校雠通义·汉志诸子第十四》:“考《皇览》黄帝金人器铭,及《皇王大纪》所谓舆几之箴,巾几之铭,则六篇之旨,可想见也。”
  王应麟《汉志考证》:“《皇览》记《阴谋》‘黄帝金人器铭,武王问尚父曰:五帝之诫,可得闻乎?尚父曰:黄帝之戒曰,吾之居民上也,摇摇恐夕不至朝。故为金人,三封其口,曰古之慎言。’《金人铭》盖六篇之一也,蔡邕《铭论》:黄帝有巾机之法。《皇王大纪》曰:黄帝作舆几之箴,以警晏安;作巾几之铭,以戒逸欲。”
  又严氏据《路史·疏仡纪》辑《巾几铭》:“毋翕弱,毋俷德,毋违同,毋敖礼,毋谋非德,毋犯非义。”是《黄帝铭》六篇尚存其二也。
  3.《黄帝君臣》十篇,班固原注:“起六国时,与《老子》相似也。”(《诸子略·道家》)
  其书已散佚。《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慎到、田骈、接子、环渊等人“皆学黄老道德之术,因发明序其指意”,《老子韩非列传》也说“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所以说“黄老之术”兴起于战国时期。班固说此书“与《老子》相似”,大概是说此书内容“大旨皆去健美,处冲虚”,其形式则是格言韵语式的对问体,便于讲诵。
  顾实《汉志讲疏》曰:“《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宰予问《黄帝》于孔子,孔子难之(《大戴礼·五帝德》)。周室既衰,史播五帝之书于民间,则其书虽出于六国时,而实传自上古也。《尸子》曰:‘黄帝取合己者四人,使治四方。’(《御览》七十九)《史记》曰:‘黄帝举风后、力牧、常先、大鸿以治民,顺天地之纪,幽明之占,死生之说,存亡之难。’(《五帝本纪》)或皆出此书。”
  4.《杂黄帝》五十八篇,班固注:“六国时贤者所作。”(《诸子略·道家》)
  此书已亡佚。《淮南子·修务篇》:“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贱今,故为道者必托之于神农、黄帝,而后能人说。乱世闇主,高远其所从来,因而贵之。为学者,蔽于论而尊其所闻,相与危坐而称之,正领而诵之。此见是非分不明。”
  5.《黄帝泰素》二十篇,班固注:“六国时韩诸公子所作。”(《诸子略·阴阳家》)
  颜师古《汉书注》引刘向《别录》云:“或言韩诸公孙之所作也。言阴阳五行,以为黄帝之道也,故泰素。”按“公子”指诸侯之庶子。《礼记·玉藻》:“公子曰臣孽。”陈澔《集说》云:“適而传世者谓之世子,馀则但称公子而已。”孙希旦《集解》:“公子,谓诸侯庶子也。”“诸公子”的说法,史籍多见,如《韩非子·说林下》:“齐国之诸公子,其可辅者,非公子纠,则小白也。”《内储说下》:“荆王欲宦诸公子于四邻。”《史记》中也多见,如《韩非子传》:“韩非者,韩之诸公子。”《平原君列传》:“平原君赵胜者,赵之诸公子也。” 
  又《史记·殷本纪》:“伊尹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索隐》曰:“素王者,太素上王,共道质素,故曰素王。”“太素”即“泰素。” 
  6.《黄帝说》四十篇,班固注:“迂诞依托。”(《诸子略·小说》)
  此书已亡佚,当是有关黄帝神话传说的汇集。《史记·五帝本纪》赞曰:“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搢绅先生难言之。”太史公还说他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到大海,南浮江淮,到处有关于黄帝的传说。司马迁著《黄帝本纪》,只是“择其言尤雅者”,那些不雅驯者,弃而不用。这些迂诞不经之说自东汉道教产生以来继续蔓延滋生。《抱朴子内篇·极言篇》曰:“昔黄帝生而能言,役使百灵,可谓天授自然之体者也,犹不能端坐而得道。故陟王屋而受丹经,到鼎湖而飞流珠,登崆峒而问广成,之具茨而事大隗,适东岱而奉中黄,入金谷而咨涓子,论道养则资玄素二女,精推步则访山稽力牧,讲占候则询风后,著体诊则受雷岐,审攻战则纳五音之策,旁神奸则记白泽之辞,相地理则出青鸟之说,救伤残则缀金冶之术。”这些有关黄帝的神奇怪说当源于《黄帝说》四十篇且有所增益。
  7.《黄帝十六篇》《图三卷》(《兵书略·兵阴阳》)
  书和图皆佚。王应麟《考证》引《汉书·胡建传》:“建上奏曰:黄帝《素法》曰:壁垒已定,穿窬不由路,是谓奸人,奸人者杀。”孟康曰:“黄帝《李法》,兵书之法也。”颜师古注曰:“李者,法官之号也。总主征伐刑戮之事也,故称其书曰《李法》。”严可均《全上古三代文》除辑《李法》外,又据《五行大义》《开元占经》辑得《兵法》五则,又据《御览》辑录《出军诀》一则。
  按《鹖冠子·武灵王》:“武灵王问庞煖曰:‘寡人闻飞语流传曰: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不战而胜,善之善者也。愿闻其解?庞煖曰:……此阴经之法。’”所谓“飞语流传”,指世代口耳相传之语。《尉缭子·天宫篇》:“梁惠王问尉缭子曰:黄帝刑德,可以百胜,有之乎?尉缭子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谓天官时日,阴阳向背也。黄帝者,人事而已矣。”“黄帝曰: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这里所记,也是世代相传的黄帝之言。
  六朝以来,关于黄帝的兵家之言,大量增加。《隋书·经籍志》子部“兵家类”著录的“黄帝之书”就有:《黄帝兵法孤虚杂记》一卷,《黄帝问玄女兵法》四卷(梁三卷),《黄帝兵法杂耍要诀》一卷,《黄帝军出大师年命立成》一卷,《黄帝复姓符》二卷(许昉撰、梁有《辟兵法》一卷),《黄帝太一兵法》一卷,《黄帝蚩尤风后行军秘术》二卷(梁有《黄帝蚩尤兵法》一卷,亡),梁有《黄帝出军杂用决》十二卷,梁有《黄帝夏氏占气》六卷。这种情况说明,“黄帝”已成为一个品牌,学人一方面借“黄帝”之名张大其说,另一方面也表明其学说渊源有自。
  【注释】
  ①唐兰:《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研究》,载《考古学报》1975(1)。
  ②李学勤:《<称>篇与<周祝>,载《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③陈松长:《帛书史话》,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
  ④裘锡圭《马王堆帛书<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并非<黄帝四经>》,载《文史丛稿》,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
  

黄帝与中华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朱恪孝,谢阳举主编。——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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